一、振動:
1.01.試驗要求:被試電池應經(jīng)受振幅0.8mm(zui大位移為1.6mm)的簡單諧
振。頻率以1HZ/min的速率在10HZ~55HZ范圍內(nèi)變化,經(jīng)過
90min~100min后復原。在電池的三個互相垂直的軸向?qū)Ρ辉囯姵剡M行
試驗,對于只有兩個對稱軸的被試電池,對電池的兩個垂直的軸向進
行試驗。未放過電的和放電*的電池都應試驗。
1.02.試驗結(jié)果:無質(zhì)量損失、無變形、無漏液、無泄放、無爆炸、無著火。
二、熱沖擊:
2.01.試驗要求:被試電池在(75±2)℃的溫度下放置48h,接著在(-20±2)℃的溫度下放置6h,再在室溫下放置至少24h.每次不同溫度之間轉(zhuǎn)換的zui長時間為5min。在試驗時,應采取適當?shù)姆雷o措施,保護電池在低溫存放后再回升到室溫過程中免受冷凝水的影響。
2.02.試驗結(jié)果:無漏液、無泄放、無爆炸、無著火。
三、高溫:
3.01.試驗要求:被試電池在(100±2)℃放置5h,接著在(20±2)℃放置8h;另一試驗為:被試電池在(60±2)℃放置30天,再在(20±2)℃放置8h;
3.02.試驗結(jié)果:無泄放、無爆炸、無著火。
四、高度模擬:
4.01.試驗條件:被試電池壓力為11.6pa(千帕)或更低、溫度為(20±5)℃
的環(huán)境中至少放置至少6h。
4.02.試驗結(jié)果:無質(zhì)量損失、無變形、無漏液、無泄放、無爆炸、無著火。
五、外部短路:
5.01.試驗要求:
A.電池應在(55±2)℃的環(huán)境下達到溫度平衡后,在相同溫度下經(jīng)受外電路總阻小于0.1歐姆的短路,短路繼續(xù)至電池外殼溫度回落至(55±2)℃后,再持續(xù)1h以上。
B.用做過振動試驗和沖擊試驗的電池做該試驗。
C.另外用做過高空模擬試驗和熱沖擊試驗的電池再做該試驗。
5.02.試驗結(jié)果:無爆炸、無著火。
六、跌落:
6.01.試驗要求:未放過電的電池從1m高度跌落在混泥土表面上,每個被試電池應跌落六次,棱柱形電池的六個面上各一次,圓形電池在三個軸向各兩次,然后將被試電池放置1h。
6.02.試驗結(jié)果:無泄放、無爆炸、無著火。
七、擠壓:
7.01.試驗要求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