@自制糕點餐飲店負責人
新版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24)已經正式實施!
新國標規(guī)定,
防腐劑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得用于面包、糕點以及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中,
著色劑檸檬黃不再允許在蛋糕夾心上使用,落葵紅、密蒙黃、酸棗色等不得在各類食品中使用。
自制糕點的餐飲店應迅速自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(如:脫氫乙酸鈉)、檸檬黃、落葵紅、密蒙黃、酸棗色。
食品添加劑專柜是否存放以上食品添加劑,糕點配方是否包含上述食品添加劑。
原料倉庫的預包裝食品(預混粉、餡料或裝飾材料等),配料表中是否含有上述食品添加劑。
如有上述食品添加劑,應立即停用,并采取調整現(xiàn)有配方、加強冷鏈管理等措施來保質。
甜味劑混合使用時需計算總量(如阿斯巴甜與安賽蜜共同添加需按比例折算)。
餐飲店規(guī)范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要求
如無必要,不使用食品添加劑。在技術上確有必要的,可使用食品添加劑,并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使用量。不得掩蓋食品的腐敗變質、食品本身的質量缺陷或以摻雜、摻假、偽造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劑。
嚴格按照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 2760-2024)規(guī)定的食品添加劑使用原則、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、使用范圍及最大使用量或殘留量,規(guī)范食品添加劑管理。不得采購、貯存、使用亞硝酸鹽(如:亞硝酸鈉、亞硝酸鉀)。
在上鎖的專柜位存放食品添加劑,并標注“食品添加劑”字樣。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劑,應在盛放容器上標明食品添加劑名稱,并保留原包裝。
應使用電子秤精準稱量使用,專冊記錄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、生產日期或批號、添加的食品品種、添加量、添加時間、操作人員等信息。
在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上公示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情況(食品添加劑名稱、用于哪些食品、使用目的、使用量)。
嚴懲濫用食品添加劑
餐飲服務單位超范圍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,由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;違法生產經營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,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;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,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吊銷許可證。
餐飲服務單位采購食品添加劑,不履行進貨查驗及記錄義務的,依法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嚴重的,責令停產停業(yè),直至吊銷許可證。
餐飲服務單位未按規(guī)定存放食品添加劑的,依法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;拒不改正的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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